卷第二十五 秩官类六

作者:
启运宫官
西外宗正司官
提刑司官
转运使、副
提举常平茶事
提举学事
走马承受
启运宫官
干办官 一员。建炎四年置。绍兴四年至三十一年、淳熙元年、二年、五年、六年,皆二人。(底本于“淳熙”以下作“元年、二十五年、六年”,库本同,崇抄作“元年、二年、五年、六年”。检《宋史·孝宗纪》,淳熙只有十六年,底本误“年”字为“十”,据崇抄改。)
西外宗正司官
知宗正司事 一员。绍兴三年,移司福州。
士樽 右监门卫大将军、英州团练使。绍兴三年正月二十日至。(崇抄及他闽本作“二日”。又,西外宗正司官员,皆授本朝宗室,故不书姓,只书其名。)
子淔 宝文阁直学士,左大中大夫。七年闰十月。
士漮 文州团练使。十一年正月。
士樽 光山军承宣使。十五年。
士衎 和州防御使。二十一年。
士礽 右朝议大夫。三十一年。
子潚 龙图阁直学士、左大中大夫、知福州,兼知。隆兴二年七月。(底本作“子潇”,崇抄、库本皆作“子潚”。按:本志《秩官·郡守》所记,隆兴二年当是“赵子潚”;又“兼知”者,谓任郡守兼知“西外宗正司”。)
子英 左朝议大夫。干道二年五月。
士秀 眉州防御使。五年五月。
士程 武当军承宣使。七年五月。
不敌 左朝奉大夫。九年十二月。
子涛 奉议郎。淳熙二年七月。
公廙 朝奉大夫。六年九月。
丞 一员。以本州通判一人兼。用崇宁元年指挥。
簿 一员。以本州签判兼。用崇宁元年指挥。
主管敦宗院 一员。绍兴元年,文武各一员,(底本作“各□员”,缺一字,据库本、崇抄补。)后省武臣一员。
宗学教授 一员。绍兴元年。自侯文中始。
提刑司官
文臣提刑 一员。淳化二年,尝遣使察本路刑狱,寻省之。景德四年,始置提点一员,副以武臣。天圣六年废,明道二年复置。
武臣提刑 一员。同提点刑狱,景德四年置。天圣六年废,明道二年复置。嘉祐五年废,熙宁元年复置,二年废。宣和三年,诏权置,事平日废。干道六年复置。
丁逊 太常丞直集贤院。景德五年至大中祥符四年。
王守元 同提刑。内殿崇班,閤门祗候。
刘文济(底本作“刘□□”,缺一字,据崇抄、库本补。)殿中侍御史,大中祥符五年至七年。
韩□□(各本皆作“韩□□”,缺二字,暂无从校。)同提刑,閤门祗候。
王文震 考功员外郎,天禧元年至二年。
张□□(各本皆作“张□□”,缺二字,暂无从校。)同提刑,东头供奉官、閤门祗候。
耿克从 国子博士,天禧四年。
丁谏 同提刑,侍禁、閤门祗候。
王耿 侍御史,干兴元年至天圣二年。
寇用和 同提刑,右侍禁、閤门祗候。
林宥 太常博士,天圣三年。
赵易简 同提刑,内殿崇班、閤门祗候。
刘立之 比部员外郎,景祐元年。(底本作“刘易之”,据库本、崇抄改;底本、崇抄皆误作“淳祐”,据库本改“景祐”。)
张知雄 同提刑,内殿承直、閤门祗候。
韩琚 都官员外郎,景祐四年,移广西运使。
刘逵 同提刑,右侍禁、閤门祗候。
栾源 虞部郎中,景祐四年。
王翌 同提刑,内殿崇班、閤门祗候,宝元元年。
李敷 都官员外郎,宝元元年至康定二年。
李传 同提刑,供备库副使。(底本、库本、崇抄皆作“供备华副使”,参照其下“郭承规条”,当是“供备库副使”,正之。)
丘倚 都官员外郎,庆历元年自抚州移。
王罕 国子博士,庆历四年。
张□□(底本、库本及崇抄皆作“张□□”,缺二字,暂无可校。) 同提刑,东头供奉官、閤门祗候。
高易简 虞部员外郎,庆历三年自虔州移。
郭承规 同提刑,供备库副使。
苏舜元 太常博士,庆历六年自湖南提刑除,八年移京西提刑。
张显普 同提刑,内殿崇班、閤门祗候,庆历七年至皇祐二年。
卢咸 司封员外郎,庆历七年至皇祐二年。
鲁经 同提刑,内殿崇班、閤门祗候,庆历七年至皇祐五年。
章君陈 屯田员外郎,皇祐三年。
翟承恭 同提刑,左藏库副使,皇祐三年。
吕公孺 司封员外郎,皇祐四年至至和二年,知常州。
张肃 职方员外郎,嘉祐元年至二年。
柴肃 同提刑,閤门祗候,嘉祐元年至二年。
施元长 司封员外郎,嘉祐三年,至六年移两浙提刑。
李宗孟 同提刑,内殿承制,嘉祐三年至五年,罢不差武臣。
王陶 度支郎中,嘉祐六年至治平元年。
罗拯 太常少卿,治平二年至四年。
陈益 司农少卿,治平四年至熙宁四年。
沈绅 司封郎中,熙宁元年至三年。
杜该 同提刑,内殿崇班,熙宁元年,至三年移知黔州,后不差武臣。
宋道 司封郎中,熙宁四年。
李景亮 金部郎中,熙宁四年。
叶温叟 水部员外郎,熙宁五年至八年。
沈叔通 屯田员外郎,熙宁九年。
徐总 太常少卿,熙宁十年。
闾丘孝直 屯田郎中,元丰元年。
李茂直 朝奉大夫,元丰五年。
喻陟 朝奉郎,元丰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到任,元祐元年五月初四日除陕西提刑。
彭寂 朝议大夫,元祐元年八月初四日到任,三年十二月初十日赴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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