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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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时间 起仁宗宝元元年四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一百二十二 帝号 宋仁宗
年号 宝元元年(戊寅,1038)
全文夏四月庚午,詔天下毋得连用真宗皇帝藩邸旧名。
癸酉,给事中、同知枢密院事王博文卒。始,博文为三司使,言於上曰:「臣且死,不得復望两府之门。」因泣下,上怜之,后数日,与陈执中並命,位枢密凡三十六日死。时乘舆宴金明池,既归,而奏讣至,趣驾临奠,赠吏部侍郎。博文以吏事进,多任剧繁,为政务平恕,尝语诸子曰:「吾平生决罪至流刑,未尝不阴择善水土处。汝曹志之。」然治曹汭狱,议者多谓博文希庄献旨,纵罗崇勋傅致其罪云。初,度支员外郎、集贤校理张□之提点淮南路刑狱,知亳州杨崇勋恃恩为不法,械蒙城知县王申送狱,□之往问,得冤状,破械出申,遂黥配奸吏十数人。甲戌,授□之广南东路转运\使。广州有急水濠通海,奸人乘潮汐出入为盗,□之为作水柵。夷人有犯,其酋长得自治,而多惨酷,因请一以汉法从事。□之,佖子也。
乙亥,给事中、权御史中丞张观同知枢密院事。帝初諭中书,候两府闕官,则用宋庠。及王博文卒,中书以庠名进,上曰:「观,先朝状元,合先用也。」盖譖者之说已行,然帝遇庠厚,卒用之。
刑部尚书、知陈州晏殊以本官兼御史中丞,充理检使。
丁丑,契丹遣保平节度使耶律斡【一】、崇禄少卿秦鑑来贺干元节。
乙酉,徙知亳州、河阳三城节度使杨崇勋知陈州。
丁亥,詔諭天下士勉事厥修,勿以累举□年冀望恩泽。天圣五年四月有此詔,或可削此。赐河南府嵩阳书院田十顷。
辛卯,命翰林学士晁宗□、內侍押班史崇信同议茶法。
壬辰,除宜、融州夏税。
乙未,詔自今试举人,非国子监见行经书,毋得出题。从翰林侍读学士李淑之请也。
五月庚子,赐进士张宗雅同出身。宗雅既下第,自陈能讲三经,詔国子监试而命之,仍附春牓。张宗雅何人,当考,不然,削去。齐贤六子皆连「宗」字,乃无所谓宗雅者。駙马张惇礼先世当考。
乙巳,御崇政殿,录系囚,杂犯死罪降从流,情罪重者刺配五百里外牢城,流以下递降一等,杖以下释之。三京畿內特遣官,诸路令转运\使副、提点刑狱疏决之。
丁未,录故襄阳县尉刘道济子初为郊社斋郎,以道济出捕寇,渡汉江溺死故也。
戊申,詔吏部流內銓新及第诸科人年十七以下者,令守选。
太常丞、直史馆、判盐铁勾院、同修起居注叶清臣父参知苏州致仕。清臣请外以便养,壬子,授两浙转运\副使。时,並太湖有民田,豪右据上游,水不得泄,民不敢诉。清臣建言疏盘龙匯、沪瀆港入於海,民赖其利。甲寅,右司諫韩琦言:「大中祥符八年敕,犯销金者斩。比下詔申警,其捕获者固宜准敕从事。而审刑院创意定罪止徒三年,恐坏先朝之法,启奢僭之渐,请復用祥符旧敕。」詔御史台、刑部与审刑院、大理寺详定以闻。
六月戊辰,资政殿大学士宋綬知审官院。初,翰林侍读学士梅询知审官院,虞部员外郎潘若冲求为白波发运\判官,询怒其求不已,因忿詈之,若冲亦出不逊语,询即以其事闻。乃降若冲小处差遣,而询亦代去。
西上閤门使、康州刺史、知雄州葛怀敏召对边事,復遣还雄州,特授莱州团练使。右司諫韩琦言:「怀敏在武臣流辈,虽粗有才干,却未尝別著劳效。朝廷名器,理须爱重。若臣僚能显立边功,未知何以奖劝。欲望特行追寢,以正滥赏之失。」不报。丙子,三司检法官孙抗请三司刑名之有疑者,如开封府例,许至大理寺商议,从之。抗,黟人也。戊寅,罢天下举念书童子。皇祐三年九月可考。
己卯,建州言自正月雨至四月,谿水大涨入州城,坏民庐舍。赐死者家钱有差【二】,葬祭其无主者。
帝留意农事,每以水旱为忧。甲申,詔天下州郡每旬上雨雪状,著为令。
戊子,权知司天少监杨惟德等言:「来岁己卯闰十二月,则庚辰岁正月朔日当食。请移闰於庚辰岁,则日食在前正月之晦。」上曰:「闰所以正天时而授民事,其可曲避乎!」不许。张唐英政要云:景祐四年冬,司天上言:「明年正旦日食,此为三朝之始,人君尤忌之。请移闰月以避之。」上亦以为然,以问大臣。参知政事程琳曰:「日者觽阳之长,人君之象,今有所食,盖陛下干纲之道或有所亏而致,惟修德政可以免。」上曰:「卿言极是,朕亦思之,不如自责,可以答天变。」上畏天之变,不为日者所惑如此。
己未,詔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諫,博通坟典、明於教化,才识兼茂、明於体用及茂才异等四科,並同试策题。详明吏理、可使从政,洞识韜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才任边寄凡三科,各为策题。
秋七月丁酉,详定茶法所张观等请入钱京师,以售真州等四务十三场茶。直十万者,又视景祐三年数损之,为钱六万七千。入中河北愿售茶者又损一千,而詔又第损二千。於是入钱京师止为钱六万五千,入中河北为钱六万四千而已。
戊戌,詔以冬至有事於南郊,其乘舆服御等物,令三司务从简约。
辛丑,赐討安化州蛮土军緡钱。庚戌,新作舍人院紫薇阁,上亲篆其牓。
癸丑,赐襄州学田五顷。
丙辰,髃臣表上尊号曰宝元体天法道钦文聪武圣神英睿孝德,上不许。髃臣五上表,上谓宰相张士逊曰:「唐穆宗云:『彊我懿号,不若使我为有道之君;加我虚尊,不若处我於无过之地。』朕每爱斯言,卿等亦宜悉此意。」士逊恳请不已,上不得已,乃詔「英睿」二字不称,余从所请。熊克九朝通略:上以穆宗之言戒士逊,盖有旨哉。
右司諫韩琦言:「前奉詔详定钟律,尝览景祐广乐记【三】,睹李照所造乐,不合古法,皆率己意,別为律度,朝廷因而施用,识者久以为非【四】。今將亲祀南郊,不可重以违古之乐上荐天地宗庙。窃闻太常旧乐见有存者,郊祀大礼,请復用之。」詔资政殿大学士宋綬、御史中丞晏殊同两制详定以闻。綬等言:「李照新乐,比旧乐下三律。觽论以为无所考据。愿如琦请,郊庙復用和峴所定旧乐。旧乐钟磬不经照鐫磨者【五】,犹存三县奇七虡【六】,郊庙殿廷,可以更用。」乃詔太常旧乐悉仍旧制,李照所造勿復施用。琦以五月上言,綬等以七月定议,今从本志,联书之。
都官员外郎魏庄自陕西催市糴粮草还,既得对,乃面求为省府官。右司諫韩琦言:「庄人品凡下,止因王隨援引,得知赤县,而三司希意荐举,俾往陕西。辞日已赐三品服,今敢復有干□,请劾正其罪。」戊午,降庄通判扬州。
壬戌,御崇政殿,策试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諫著作佐郎田况、大理评事张方平,茂才异等邵亢。况所对入第四等,方平四等次。亢与宰相张士逊连姻,报罢。况迁太常丞,方平著作佐郎,通判江寧府及睦州。况,信都人;亢,丹阳人也。实录云亢策字数少,不合格,今从亢本传。王珪铭亢墓亦云:范仲淹荐亢应贤良方正科,时布衣被召者十四人,皆试祕阁,独得亢一人。及试崇政殿,除建康军节度推官。会有欲中伤宰相者,迺诈言亢与之连姻,命遂中格,人莫知其所以然。盖张士逊娶冯氏,子娶邵氏,邵偶与亢同姓尔。士逊既不能辨,亢亦无言而去。
癸亥,策试武举人。
八月丙寅,试武举人骑射。丁卯,復置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以兵部郎中直史馆杨日严、度支郎中杨告为之。先是,陕西转运\使段少连言:「前为淮南转运\,偶值丰年,而上供之数得以办集。然诸路各任所见,不相统属,恐经久误大计。」遂从少连之议,復命日严等。
癸酉,同提点京东路刑狱王继祖,请自今诸路提点刑狱巡所部內,民有诉冤枉者,许受理之。詔听受词状,送转运\司施行。
乙亥,知制誥郑戩判刑部,集贤校理彭乘同判。仍詔自今常差大两省一员,给添支钱一万,同判给茶钱五千。
丙子,工部郎中、知制誥王举正为契丹生辰使,礼宾副使张士禹副之;右司諫、直集贤院韩琦为正旦使,左藏库使高继嵩副之。
琦言:「继嵩昨知环州,因军士得遗箭,系匿名文字,言继嵩將叛,继嵩心不安,乞还朝【七】。臣察其事之偽者有二,辨其惑者有一。继嵩久在西边,颇以勇敢闻,或为西贼\所恶,设反闲而去之。不然,则驭下严,而为戍卒巧计以中之。此其偽可察二也。且继嵩背义投诚\,元昊必阴纳其说,若元昊忠於朝廷,则当密奏其事,何必以遗箭达其叛状乎?此又其惑可辨一也。臣愚以谓宜急遣继嵩还边,其元告匿名文字,亦乞论罪如律。外以杜黠贼\行闲之谋\,內以破惰兵诡中之计【八】,次以坚继嵩用命之心。使边郡闻之,孰不畏朝廷之明,而励忠义之怀也。」庚辰,詔继嵩復知环州,以西染院副使、兼閤门通事舍人王从益代使契丹。从益,汉忠子也。
镇国军节度使、駙马都尉李遵勖属疾,奏请纳禄,援唐韦嗣立故事,求山林号【九】。詔不许,车驾临问,赐白金五千两,辞不受。及卒,復临奠之,輟朝二日,赠中书令,諡和文。
遵勖蕴籍力学,王旦器之。自以近戚,当有补助。天圣末,尝奏事殿中,上起更衣,庄献屏左右,问比来外人有何言,遵勖唯唯。太后固问,遵勖曰:「臣无他闻,但议者谓天子既冠,太后宜以时还政。」太后曰:「我非恋此,帝年少,內侍多,尚恐未能制之耳。」尝上三说五事,以论朝政。太后崩,密论后乳母晋国夫人林氏前多干预国事,中外病之,宜居之別院,限其进见,以厌觽论。遵勖赐第园池,为都城第一。所与游集皆一时名士。师杨亿为文,亿卒,为制服。及知许州,奠亿之墓于具茨山,慟哭而返。又与刘筠友善,筠卒,周其家。尤通释氏学,將死,与浮屠楚圆以偈颂相提警,遗戒无置金玉槨中。
甲申,詔殿侍换文资,须三代曾任文资乃听之,罔冒者勒停,仍不以赦原,保官亦如之。
乙酉,詔元奏举县令人毋得监当场务。丁亥,右騏驥使、贵州团练使、入內副都知张永和为入內都知,礼宾副使邓保信为洛苑副使。永和等领作南郊仪仗成,特迁之。
流內銓言,选人如曾经转运\使、提点刑狱或本州体量不至廉谨之类,闙得替引见,量与降资,从之。九月乙未,出內藏库锦\綺綾罗一百万,下陕西路市糴军储。
丁酉,度支员外郎、崇文院检討、天章阁侍讲王宗道罢睦亲宅讲书及同知太常礼院,坐孟秋荐饗太庙及夕月輒不赴祠事也。宗道尝因奏事,自陈为王府官二十年不迁,上怜之,赐以章服。御史劾奏,事寢不报。宗道自陈,据记闻及记事,不知何时,因罢睦亲宅讲书并见之。台官劾奏,事寢不报,此据韩琦諫矒也。
太常少卿、直昭文馆、知广州任中师言,州有市舶使印,而知州及通判、使臣结衔【一○】,並带勾当市舶司事。庚子,詔知州少卿监以上,自今並兼市舶使。市舶置使,自中师始也。
辛丑,益利鈐辖司言,知保州董继迁卒,本部首领请以其子元仲代知保州,从之。戊申,詔应缘祀事已受誓戒而不虔恭者,毋得以赦原。
又詔强盗执缚人投水中,偶得不死者,並同已伤法。
赐宜、融州討蛮兵丁緡钱。己酉,鄜延路鈐辖司言,赵山遇遣人至金明县,与都监李士彬约降,已令却之。詔鈐辖司及环庆、涇原、麟府等路各谨斥候,如山遇復遣人至,但令士彬以己意约回,务令边防安静。
初,赵元昊悉会诸族酋豪,刺臂血和酒,置髑髏中共饮之,约先寇鄜延,欲自德靖、塞门、赤城路三道並入。酋豪有諫者,輒杀之。山遇者,元昊从父也,数止元昊,不听。山遇畏诛,先遣人持偽誥诣士彬,欲自將兵扼黄河南渡【一一】,发部落內属,而挈其妻入野利罗、子呵遇及亲属三十二人,以珍宝名马来降。
是月庚子,至保安军。知保安军朱若吉以告知延州郭劝,劝与鈐辖李渭狐疑不敢受。先是,山遇等预寄珍宝於士彬以万数,劝詰士彬,士彬利其物,答云无有,且言未尝招诱之。劝、渭亦以为自德明纳贡四十年,有內附者未尝留,共议遣还,仍约束缘边勿受降者。於是奏入,因降此詔。劝、渭寻遣山遇还,山遇不可,即命监押韩周执山遇等送元昊。至摄移坡,元昊集骑射兵射而杀之。
山遇名惟亮,与弟惟永分掌左右厢兵。其从弟惟序亦亲近用事。山遇有勇略,国人向之。元昊恶其不从己,尝语惟序曰:「汝告山遇反,吾以山遇官爵与汝。不然,俱族灭矣。」惟序不忍,更以告山遇。山遇欲来降,与惟永谋\,惟永曰:「南朝无人不知兀卒所为,將不信兄,兄必交困。」山遇曰:「事已至此,无可柰何。若南朝有福,则纳我矣。」遂告其母,母曰:「汝自为计。我年八十余,不能从汝去,为汝累,当置我室中,纵火焚之。」山遇等涕泣如母言。及为韩周所执,号哭称冤。周见元昊於宥州。元昊衣锦\袍、黄挠胡帽,不肯受山遇等,曰:「延州诱我叛臣,我当引兵赴延州,於知州厅前受之。」周说諭良久,乃肯受。时元昊自称兀卒已数年。兀卒者,华言青天子也,谓中国为黄天子。元昊既杀山遇,遂谋\僭号。山遇兄弟姓名,並据司马光日记韩周所言。周又言山遇妻李氏先自杀。然山遇固与妻入野利罗来降,恐周所言或未审,今削此段不著。
庚戌,徙知庆州、復州刺史赵振知环州,西京左藏库使高继嵩领昭州刺史,为环庆路鈐辖、兼知庆州。丁巳,进封齐国永寿保圣夫人许氏为魏国夫人。辛酉,罢河北、陕西提举使糴粮草官【一二】,令本路转运\使副及逐州通判提举。
冬十月丙寅,詔戒百官朋党。初,吕夷简逐范仲淹等,既踰年,夷简亦罢相,由是朋党之论兴。士大夫为仲淹言者不已,於是內降札子曰:「向贬仲淹,盖以密请建立皇太弟姪,非但詆毁大臣。今中外臣僚屡有称荐仲淹者,事涉朋党,宜戒諭之。」故復下此詔。参知政事李若谷建言:「近岁风俗薄恶,专以朋党污善良。盖君子小人各有类,今一以朋党目之,恐正臣无以自立。」帝然其言。按实录丙寅詔书专戒朋党,盖为称荐仲淹者设。仲淹本传载语士逊云云,与实录亦同。而若谷传乃云若谷建言,帝悟,为下詔諭中外。然詔书则与若谷所言异意矣。疑此詔既下,若谷始纳说,帝因若谷纳说,遂释朋党之疑耳。初下此詔,实不缘若谷建言也。今略刪润之。政要云:太平日久,仕进之人竞於趋附,多依託权要,以希进用。又台諫言事琐细,不根治体,多挟怨报仇,以害良士,上甚厌之,乃谓宰相曰:「古者卿大夫相与让於朝,士庶人相与让於道。周成王刑措不用【一三】,汉文之时耻言人过。今士人交诬【一四】,朕甚耻之。」乃下詔戒諭,时景祐五年十月也。詔既下,邪柔者颇增媿。景祐五年十月詔,即此詔也。张唐英盖不知事实,妄记此耳,今不取。按景祐无五年,此似误。盐铁副使、工部郎中司马池岁满当迁,中书进名,上曰:「是固辞諫官者。」遂命为天章阁待制、知河中府。
己巳,以契丹归明人张惟良为三班奉职,赐名庆,弟惟成为下班殿侍,赐名显。
辛未,左千牛卫將军宗实为左领军卫將军。壬申,詔翰林学士至龙图阁直学士及诸行侍郎以上,宣借六军兵士各十人,给事中、諫议大夫、知制誥、待制各七人,授外任无得占留。其三司使、御史中丞、知开封府、髃牧使、领三宫观事,已破本处人者,毋得差。
甲戌,赵元昊筑坛受册,僭号大夏始文英武兴法建礼仁孝皇帝【一五】,改大庆二年曰天授礼法延祚元年,遣潘也布易里马乞点兵集蓬子山,自诣西凉府祠神,仍遣使以僭号来告。右司諫韩琦,请赦前一月,约束京师犯盗罪至徒若伤人者勿赦,从之。
丙戌,审官院言,京朝官授差遣,有亲戚,法当避而不言,到任方乞就移者,並注远小处,从之。
己丑,改万春阁为延春阁。阁在禁中,北临后苑,游幸之所经也。
增置环州弓箭手一指挥。
庚寅,赠太子太保、諡僖质赵稹卒。
十一月乙未,以嘉庆院为景灵宫道院。
录乘氏县尉孟津子果为太庙斋郎,昱为郊社斋郎,以津捕盗斗死,特恤之。
河东转运\司言忻州地震,民罹覆压,有李贇等二十五家,皆户绝,田产当没官。詔如异居亲族愿承买者听之,仍减元价十之三。
甲辰,詔臣僚陈乞亲属差遣,如係京官,並须年及格,仍试书札读律,乃听出官。詔广南西路鈐辖司趣宜、融州进兵討安化蛮。初,官军与蛮战,为蛮所败,鈐辖张怀志等六人皆死。直史馆苏绅上疏曰:「国家比以西北二边为意,而鲜復留意南方,故有今日之患,诚\不可不虑也。臣顷从事宜州,粗知蛮本末。安化地幅员数百里,持兵之觽,不过三四千人。然而敢肆侵扰者,非特恃其险绝,亦由往者守將失计,而国家姑息之太过也。向闻宜州吏民言,祥符中蛮人骚动,朝廷兴兵討伐。是时,惟安抚都监马玉勒兵深入,多所杀获。知桂州曹克明害其功,累移文止之,故玉志不得逞。至今蛮人畏伏其名,而能言者犹惜之。使当时领兵者皆如玉,则蛮当殄灭,无今日之患矣。至使乘隙蹂边,屠杀將吏,其损国威,无甚於此。朝廷儻不以此时加兵,则无以创艾將来,而震叠荒裔。彼六臣者,虽不善维驭,自致丧败,然衔冤负耻,当有以刷除之。臣观蛮情,所恃者地形险扼,据高临下,大军难以並进。然其土壤磽确,资蓄虚乏,刀耕火种,以为餱粮。其势可以缓图不可以速取,可以计覆不可以力爭。今广东西教阅忠敢澄海、湖南北雄武等军,皆惯涉险阻【一六】。又所习兵器,与蛮人略同。请速发诣宜州策应,而以他兵代之。仍命转运\使备数年军食,方秋冬之交,嵐气已息,进军据其出路,转粟补卒,为旷日持久之计。伺得便利,即图深入,可以倾荡巢穴,杜绝蹊逕。纵使奔迸林莽,亦且坏其室庐,焚其积聚,使进无钞略之获,退无攻守之备。然后諭以国恩,许以送款,而徙之內郡,收其土地,募民耕种,异时足以拓外夷为屏蔽也。仍詔旁近诸蛮,諭以朝廷討叛之意,毋得相为声援,如获首级,即优赏金帛。计若出此,则不越一年,逆寇必就殄灭。况广西溪峒、荆湖、川峡蛮落甚多,大抵好为骚动,因此一役,必皆震讋,可保数十年无俶扰之虞矣。」上嘉纳之。
时朝廷已命洛苑使、荣州刺史冯伸己知桂州、兼广西鈐辖。伸己道江陵,未至,上遣中使諭伸己速行。伸己日夜疾驰至宜州,缮器甲,训队伍,募民发丁壮转粮餉,由三路以进。伸己临军,单骑出阵,语酋豪曰:「朝廷抚汝曹甚厚,何乃自取灭亡!天子使我来问汝,汝听吾言则生。不然,无緃类矣。」觽蛮仰泣,罗拜曰:「不图今日復见冯公也。」先是,大中祥符末及天圣闲,伸己尝再知宜州,蛮颇服其威信,故云。明日,蛮渠蒙顶投兵械万计,率觽降军门。初,部卒以覆將畏匿,伸己曰:「纪律不明,將自取败,战士何罪。」请贷死,约期来归,朝廷从之,广西遂定。伸己,拯从子也。苏绅传云蛮渠蒙光月,冯伸己传云蒙顶,未知两人,或一人也,当考。明年正月辛亥,广西鈐辖司始奏安化州蛮平,今因趣鈐辖司进兵,即附苏绅疏及冯伸己临军事跡。然蛮平要不出今年。明年正月辛亥,奏到之日也,辛亥实正月二十日。初,蛮攻杀將吏,所部卒畏为累而诛,谋\欲叛,提点刑狱徐的驰至宜州,慰晓之曰:「尔曹亡將吏固有罪,然出力討贼\,犹可立功以自赎。若朝叛则夕死,非计也。」觽皆听命。又以土人习战,奏復澄海、忠敢军,卒皆获其用云。
乙巳,南郊礼仪使宋綬上卤簿图记十卷,降敕褒諭。宋綬传云:郊祀,綬摄太仆卿,陪玉輅,帝问仪物典故,占对辨治,因上所撰卤簿图记十卷【一七】。按:卤簿图记以天圣六年上,序称再飭大驾郊见上帝,盖天圣二年。五年,仁宗凡再郊也。至是,又增节之耳。详定閤门仪制所言,御史中丞率属官上殿,班在开封府上,其独请对,自依官序,从之。时中丞晏殊言,故事御史台奏事,班在三司之次、开封府之前,天圣九年始用內东门仪,乃班开封府下,故申明之。
詔广南西路民有运\粮至宜州者,免来年夏税之半。宜、融二年经蛮寇【一八】,及以丁夫入溪洞者,全免之。使臣將校战没者,各与赠官,仍录其子孙以闻。
戊申,朝饗景灵宫。
己酉,饗太庙、奉慈庙。
庚戌,祀天地於圜丘,大赦,改元。自今日以前,已根磨出积年隱陷税赋,並与除放。
乙卯,復奏举县令。
戊午,鄆州言资政殿大学士、左仆射王曾卒。輟视朝二日,赠侍中,諡文正。曾姿质端厚,眉目如刻画,盛服屹然。入朝,进止有常处。平居寡言,自奉廉约,人莫敢干以私,其名重天下。少与杨亿同在侍从。亿喜詼谐,与曾言,则曰「余不敢以戏也」。前后辅政十年,其所进退士人,莫有知者。范仲淹尝以问曾,曾曰:「夫执政者,恩欲归己,怨使谁当?」仲淹服其言。先是,有大星坠其寢,左右惊白之,曾曰:「后一月当知。」及期,曾果卒。皇祐中,上为篆其墓碑曰「旌贤之碑」,后又改其乡曰「旌贤」。大臣碑得赐篆,自曾始。
己未,河北屯田司言,欲於石塚口导百济河水以注缘边塘泊,请免所经民田税,从之。时岁旱,塘水涸,知雄州葛怀敏虑契丹使至测知其广深,乃拥界河水注之,塘復如故。怀敏事据本传附见。
庚申,詔尚书及刺史以上加恩告敕,许其亲属乘驛齎赐。十二月癸亥朔,封宰臣张士逊为郢国公,加恩百官。
甲子,京师地震。
丙寅,鄜延路都鈐辖司言赵元昊反。
辛未,徙环庆路副部署、殿前都虞候、邕州观察使刘平为鄜延路副部署。
癸酉,命三司使、户部尚书夏竦为奉寧节度使、知永兴军,资政殿学士、吏部侍郎、知河南府范雍为振武节度使、知延州。
交趾郡王李德政为南平王,邈川首领、保顺军留后唃畼囉为节度使。甲戌,刑部尚书、兼御史中丞晏殊復为三司使,龙图阁直学士、给事中、知□州孔道辅入为御史中丞。
知并州、枢密直学士杜衍加龙图阁直学士,以太原要重,藉衍镇抚故也。
詔陕西、河东缘边旧与元昊界互市处,皆禁绝之。
丁丑,詔有能捕元昊所遣刺探事者,赏钱十万。
又詔诸路部署、巡检司体量缘边镇寨都监、监押使臣材勇习知边事,及老疾不任职者以名闻。
戊寅,徙判许州吕夷简判天雄军。
己卯,詔知永兴军夏竦兼本路都部署、提举干、耀等州军马,涇原秦凤路安抚使、知延州范雍兼鄜延路都部署、鄜延环庆路安抚使。
庚辰,命给事中、集贤院学士俞献卿同三司详定除放天下欠负。
甲申,夏竦乞预借月俸,以办行李,詔特借一季。
乙酉,詔三司岁给唃畼囉綵绢千匹、角茶千斤、散茶一千五百斤。
丁亥,契丹遣高州观察使耶律德、广州团练使崔继芳来贺正旦。
初,忻州地震,翰林学士、权知开封府胥偃言:「地震,阴之盛。今朝廷政令,不专上出,而后宫外戚,恩泽日蕃,此阳不胜阴之效也。加之边寇內侮,宜选將练师,以防侵軼。」及祀南郊,赵元昊朝贡不至,將议討之。偃曰:「遽討之,太暴。宜遣使问其不臣状,待其辞屈而后加兵,则其不直在彼,而王师之出有名矣。」又奏戍兵代还,宜如祖宗制,阅其艺后殿次进之。会有卫卒赂库吏求拣冬衣,坐系者三十余人。时八月,霜雪暴至,偃推洪范「急,常寒若【一九】」之咎,请从末减。詔可。士卒戍西边,妻子留京师者,犯法当死,帝不忍使就刑,或欲以毒置饮食中,令得善死。偃极言其不可,帝亦悔而止。宦者程智诚\与三班使臣冯文显八人抵罪,帝使赦智诚\三人,而文显五人坐如法。偃曰:「恤近遗远,非政也,况同罪异丝乎。」詔並释之。尝受詔试中书吏,而大臣有以简属偃者,偃不敢发视,亟焚之,且曰:「发而言之,不亦伤刻薄乎!」八月霜雪暴至,不见於五行志及本纪,不知是何年?本传附偃权知开封府后,疑与戍卒妻子犯罪及程智诚\等坐法,皆偃纠察刑狱时事,不必在开封,当考。
注释【一】保平节度使耶律斡「耶律斡」原作「耶律干」,据阁本及辽史卷一八改。
【二】赐死者家钱有差宋本、宋撮要本均作「赐死伤之家钱有差」。
【三】尝览景祐广乐记「广」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乐二之一九、宋史全文卷七下、太常因革礼卷一九、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议乐补。
【四】识者久以为非「以」原作「已」,据同上书改。【五】旧乐钟磬不经照鐫磨者「照」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乐二之二○、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议乐补。【六】犹存三县奇七虡按上引宋会要此句作:「见存余七架。」上引太常因革礼则作:「存三料,余七架。」
【七】乞还朝「乞」原作「迄」,据阁本及韩魏公集卷一○家传改。
【八】內以破惰兵诡中之计「惰」,上引韩魏公集作「墮」,安阳集家传卷一同。
【九】求山林号「林」下原衍「院」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卷四六四李遵勗传刪。
【一○】而知州及通判使臣结衔「结」原作「给」,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一】欲自將兵扼黄河南渡「扼」,治蹟统类卷七康定元昊扰边作「绝」。
【一二】罢河北陕西提举使糴粮草官按宋会要食货三九之九—一三屡出「便糴粮草」之文,此处「使」字疑当作「便」。【一三】周成王刑措不用「刑措」原作「刑式」,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七范余尹欧继出改。
【一四】今士人交诬同上书作「今上下交诬」。
【一五】僭号大夏始文英武兴法建礼仁孝皇帝编年纲目卷一○、宋史全文卷七下、东都事略卷一二七西夏、治蹟统类卷七康定元昊扰边均同。宋史卷四八五夏国传「英武」作「本武」。
【一六】皆惯涉险阻「涉」原作「陟」,据各本及宋史卷二九四苏绅传改。
【一七】因上所撰卤簿图记十卷「撰」原作「传」,据宋本及宋史卷二九一宋綬传改。
【一八】宜融二年经蛮寇按安化蛮扰宜、融二州在宝元元年二月,十一月冯伸己至宜州,广西遂定。此句「二年」疑当作「二州」。
【一九】常寒若「若」原作「苦」。按「急,恒寒若」为洪范之文,宋史卷二九四胥偃传引文同,「苦」为「若」之形误,今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