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益(746-829), 唐代诗人,字君虞,陕西姑臧(今甘肃武威)人,后迁河南郑州。大历四年(769)进士,初任郑县尉,久不得升迁,建中四年(783)登书判拔萃科。因仕途失意,后弃官在燕赵一带漫游。
翻译
我真悔恨嫁做瞿塘商人妇,
他天天把相会的佳期耽误。
早知潮水的涨落这么守信,
还不如嫁一个弄潮的丈夫。
注释
①《江南曲》李益 古诗:古代歌曲名。 乐府《相和歌》曲名。这是一首拟乐府,写得很有民歌色彩。
②瞿塘贾:在长江上游一带作买卖的商人。瞿塘:指瞿塘峡,长江三峡之一。贾:商人。
③妾:古代女子自称的谦词。
④潮有信:潮水涨落有一定的时间,叫“潮信”。
⑤弄潮儿:潮水涨时戏水的人,或指潮水来时,乘船入江的人。
这首诗吸取了乐府民歌的长处,语言明白如话,却又耐人寻味。诗歌以白描的手法叙述了一位商人妇的心声。诗歌前两句以平实见长,后两句则想落天外,出语惊人:“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夫婿无信,而潮水有信,早知如此,应当嫁给弄潮之人。“弄潮儿”至少会随着有信的潮水按时到来,不至于“朝朝误妾期”啊!这是思妇在万般无奈中生发出来的奇想。“早知”二字写出她幽怨的深长,不由得自伤身世,悔不当初。“嫁与弄潮儿”,既是痴语,也是苦语,写出了思妇怨怅之极的心理状态,虽然是想入非非,却是发乎至情。
这首诗运笔自然,但内在的逻辑很严密。思妇由夫婿“朝朝”失信,而想到潮水“朝朝”有信,进而生发出所嫁非人的悔恨,细腻地展示了由盼生怨、由怨生悔的内心矛盾。全诗感情真率,具有浓郁的民歌气息。
贺裳在《皱水轩词筌》中认为李益的这首诗与张先《一丛花令》中“沉恨细思,不如桃杏,犹解嫁东风”诸句,都是“无理而妙”。钟惺在《唐诗归》中评这首诗说:“荒唐之想,写怨情却真切。”
黄叔灿在《唐诗笺注》中说:“不知如何落想,得此急切情至语。乃知《郑风》‘子不我思,岂无他人’,是怨怅之极词也。”